恐吓。另外一个功臣黥布也就是英布,被这“功臣牌”肉酱给吓傻了,后来果然造起反来,结果自然被刘邦给灭了。早在当初韩信被鸟尽弓藏之时,匈奴人跑来了,汉高祖只好硬着头皮御架亲征,结果败得很难看。幸亏刘邦脸皮厚,能屈能伸,而且当了皇帝,自然不怕有人来唧唧歪歪,于是带头当了汉奸,一番秘密的丧权辱国交易之后,平安归来。交易内容后来自然销毁了,到造就了一段历史疑案。尽管大汉需要猛将来抵御外族,但上了年纪的刘三痞子更信奉安内急于攘外,杀起猛将来毫不手软。干掉英布之后,刘邦在得胜还军途中,顺路回了一次自己的故乡沛县(今属江苏省),把昔日的狐朋狗党、尊长、晚辈都召来,共同欢饮十数日。一天酒酣,刘邦一面击筑,一面即兴创作了《大风歌》。第一句“大风起兮云飞扬”风起云飞,以喻秦末群雄竞逐,天下大乱的形势;下句的“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则是自吹自擂自己的运气好,天命所归,在这样混乱的形势下还夺得了帝位,因而能够衣锦荣归返回故乡。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意思是:能否找得到捍卫四方的猛士,来为自己守江山呢?想必是喝多酒了,回想起自己被匈奴打得落花流水的情形,流露出了真情,抛开自吹自擂的假面具,其实在心中对自己的天下是否守得住,不但毫无把握,而且深感忧虑和不安。这首歌的前二句踌躇满志,第三句却露了老底,表现出对前途未卜的焦灼和恐惧。难怪说酒后吐真言。刘三痞子忍不住要想:堂堂大汉竟然被那些蟑螂老鼠般的异族欺负得没脾气,猛将们都死到哪里去了?再仔细一想,哦,原来猛将都被自己诛杀光了,还有一个进了大家的肚皮,化成了一堆米田共,勉强肥肥田还可以,要去守四方自然是不能了。难怪后来刘三痞子要忍不住慷慨起舞,伤怀泣下。
明朝的开国皇帝,也算是一个名君的朱元璋赐给大将常遇春一个美女,可常遇春的老婆吃起醋来,砍掉了美女的手。朱元璋怒了,派人杀了常遇春的老婆,将她的肋骨砍成小块做成了清蒸排骨,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见识了朱元璋的威严,大功臣常遇春总算是开了窍,早早的病死了,到也没落得个身败名裂,连累他人的下场。
平心而论,刘三痞子和朱元璋的吃人伎俩其实未必比山寨里的土匪头子高明多少,只不过因为他们是大名君,自然少不了有才子文豪们吹捧汪汪。经过中国文化的美化,吃人成为了臣子忠义的象征,君主威严的手法。
除此之外,吃人还代表愤怒痛恨与报仇。历史上最失败的理想家,改革家王莽完蛋之后,众人割了他的头,甚至连他的舌头也切了分着吃。武则天养的两个小白脸张易之、张昌宗兄弟下场也很惨,被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安史之乱时,皇帝李隆基仓皇出逃,士兵们在马嵬驿发生哗变,杨玉环、杨国忠被杀,国舅爷杨国忠的肉被士兵吃得干干净净。历史上最郁闷的冒牌汉奸袁崇焕被凌迟处死,义愤填膺的爱国百姓们争着吃他的肉,有些爱国愤青们甚至用银子来买“袁奸肉”一两银子一小块,简直成了龙肝凤胆。不光是袁崇焕的肉抢手,连骨头内脏也被吃得个干干净净,只留下一个脑袋,还是因为要传到边疆去恐吓那里的将领,所以才逃过愤怒群众的一口口森森白牙。好大的民愤啊!这便是袁“大汉奸”拼死守卫保护的京都国民对他的回报。史书记载:“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 。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 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若非朱家王朝很快便完了蛋,汉奸的帽子袁崇焕恐怕要永远带下去。文人才子史家们对这类的吃人行为大抵都以幸灾乐祸,天网恢恢的态度来记载,感慨逆贼们的所作所为为天理之不容,招惹民愤更是理所当然,自己活该。
冤鬼袁崇焕的老前辈岳飞杀了一个汉奸,旁边的人们便把汉奸碎尸食用,以发泄对卖国者的仇恨。汉奸尚且如此,金人的下场就更加不用说了。岳飞的千古诗词中有“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以岳家军不怎么抢掠百姓的作风来看,把金人俘虏当成粮食储备吃掉也是理所当然的。用人做军粮的先例并非岳飞首创,不过敢这么公然鼓吹宣扬出来,并且还能做成诗词流传千古的,也只有文武双全的民族英雄岳爷爷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