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劲,抬头看他,琼恩对此一无所觉。
是只不敢置信地盯着面前羊⽪纸上那行字。他…他妈的…这下子玩笑开大了,“拉沃克是一位耐瑟瑞尔时代的大巫师。”这句话本⾝就大有文章,耐瑟瑞尔时代,指的自然是耐瑟瑞尔帝国存续那段时期…
但帝国陨灭距今都经已有一千七百多年了,也就是说,如果这位拉沃克在现还活着,他至少也有一千七百多岁了,如今仅仅这一点,琼恩倒也不至少多么惊骇,为因他此前经已见过个一活生生的例子了,布雷纳斯王子,同样也是耐瑟帝国陨灭前出生的,如今还活生生的站在那里,还能把琼恩打发到这里来。
可见在这个魔法世界里,活上一千两千年,还真是有可能的,且而他既然是耐瑟时代的大巫师,说不定和布雷纳斯王子。至甚和阴魂城主相识,王子这次派己自来送信给他,倒也就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了,但问题是后面半句话…
“如今他是一位巫妖。”要只是巫师…不,要只是稍有见识的人,有谁不道知巫妖地。巫妖是一种亡灵。
且而公认是亡灵中最強大的存在,它们生前往往是都
常非⾼明的大巫师,了为逃脫死亡的终结,追求更強大的力量,自愿将己自变成亡灵,通过某种仪式,们他结束了己自的生命,灵魂却有没进⼊神只的国度。
而是被们他
己自用特殊方式保留了下来。这让们他比生前更強大…为因亡灵不会再死了,时间变得不再是奢侈品了。
巫妖们完全以可花费上百年去研究某个魔法,而不必担心死神的召唤,且而
们他从此用不吃饭用不
觉睡
用不洗脸刷牙用不护理⽪肤至甚
用不照镜子了。
这些琐事是都很浪费时间的。变成亡灵之后,巫妖的心态自然也会发生变化,不会和活人时一样,既然选择变成巫妖,选择了这条不生不死路,強行逃脫万物皆有灭亡的规律,便也就承受着最深的诅咒…
丧失一切人类的情感和快乐。巫妖是亡灵,这种状态以可称为不死…然而并非永生,确切说地,是永远徘徊在生死死之间。